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年度报告》解读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年度报告》解读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21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2〕3号)要求,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时披露了《赤峰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以规范准确的文字,丰富详实的数据,全面反映了2021年赤峰中心在认真落实中央政策方针、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防范公积金运营风险、财务精细化管理、中心党委“三重一大”制度及实施等方面工作取得的成效。
现将《年度报告》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年度报告》编制依据及总体概况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21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2〕3号)要求,按照规定的模板格式,编制了《年度报告》。通过数据可以看出,2021年,赤峰市住房公积金总体运行健康平稳,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社会经济效益进一步彰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住房公积金归集稳步增长、非公单位建制有待增加
1、多措并举扩大公积金覆盖面。《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全市实缴单位数4823家,实缴职工人数31.48万人。2021年,全市共新增开户单位477家;新开户职工2.61万人,净增职工1.14万人。2021年,赤峰中心积极拓宽推广渠道,挖掘增长点、紧贴关注点,深入推进扩面建制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工作人员分批次到企业中进行政策宣传、咨询与解读,激发缴存意愿。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将归集扩面指标分解到各科室、业务部,实行分包责任制,每季度对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建立长效考核机制,为推进归集扩面工作提供了体制保障。三是依托法制化手段。利用共享数据,精准掌握欠缴单位信息,持续做好缴存告知,向未缴存单位发送缴存通知书,督促单位按时足额缴存。
2、非公单位建立公积金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全市缴存单位按性质分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占77.91%,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占22.09%。当年新开户职工按单位分类,前者人数占54.84%,后者人数占45.16%,同比降低1.16%。从新开户职工人数及群体构成情况看,公有制单位仍然占据主导地位,非公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建制数量出现回落。下一步,中心将充分发挥行政推动作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扩面网络,充分发挥各业务部资源优势,共同推进制度覆盖。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趋于平稳、消费提取仍占据主导
1、提取额稳中有升。《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赤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数7.94万人,提取额38.01亿元,同比增长0.5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3.60%。随着住房公积金受益面的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方面的功能越来越明显,有效发挥了住房保障功能。
2、住房消费提取仍占据主导。《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住房消费类提取28.47亿元,占总提取金额的74.9%,比上年降低1.78个百分点。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5.1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9.25%,租赁住房占0.5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仍保持增长趋势,提取金额达18.72亿元,同比增长23.24。
赤峰中心一直致力于实现公积金数字化转型,不断拓展“网上办”“掌上办”线上服务渠道, “按月对冲”业务成功上线后,继续拓展手机公积金APP模块,陆续推出了“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还本付息”“退休支取公积金”“租房支取公积金”等业务模块,缴存职工真正实现了“手机轻松操作,余额转瞬到账”的便捷服务。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加大、保障刚需作用显著
1、政策导向明显,刚需得以保障。《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职工占99.76%,首次申请贷款占80.18%, 40岁(含)以下职工占73.08%,购房建筑面积144(含)平方米以下的占90.51%,全年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达到98.62万平方米。以上数据表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的对象主要以中、低收入家庭及首次贷款职工为主,从购房面积可以看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职工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进一步彰显了住房公积金在支持住房刚性消费方面的制度作用。
2、发挥利率优势,降低职工购房成本。《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共为0.84万名缴存职工提供了29.2亿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异地贷款634笔,24,219.3万元),与商业银行基准利率作比较,可为贷款职工节约购房利息支出5.12亿元,户均购房成本降低可达6.13万元。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性低利率优势,实实在在的减轻了贷款职工的经济负担,下一步,中心将着眼于政策研究和政策创新,继续释放公积金红利,确保公积金使用最优化,公积金惠民最大化。
五、住房公积金收益稳步提升、资金运行安全稳健
1、增值收益稳中有增。2021年,面对疫情多点散发和经济形势持续低迷的态势,为了尽可能的提升资金收益,中心结合各项政策要求和资金实际情况,通过活期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单等方式制定科学合理地存储结构,在保证正常业务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现了业务存量资金的最大效益。2021年实现业务收入59,791.81万元,同比增长6.29%,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753.6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52,977.49万元、其他收入60.68万元。随着住房公积金缴存规模的不断增长,2021年度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6,828.39万元。全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水平稳步提升,实现增值收益32,009.27万元,同比增长9.72%。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183.33万元,在支持低收入家庭实现“住有所居”上,作用进一步凸显。
2、资金运行安全可控。《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笔数340笔,金额4,629.63万元,同比降低23.08%。逾期率2.9‰。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住房公积金资产风险控制良好。从现有逾期贷款构成可以看出,逾期人员年轻化趋势明显,法律意识淡薄且社会经济环境和职工就业形态变化较大,加之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缺少实质性的执法权,具备综合素质的专业催收人员也相对匮乏,这些都给逾期贷款催收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六、住房公积金便民惠民政策频出,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1、稳定政策保障,提高运作效益。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各项公积金政策规定,密切关注我市房地产市场总体发展形势,稳定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使用政策,保障缴存职工刚性住房消费。适时调整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缴存比例下限不低于5%,上限不高于12%。缴存的月工资基数,上限不应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
2、优化制度设计,扩大制度覆盖面。时刻关注疫情后我市经济复苏和企业经营状况,分析制度扩面工作难点,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因地制宜优化制度设计。一是允许企业在达到最低缴存标准的前提下,自主选择缴存比例,低门槛进入,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对应缴未缴企业进行催缴。
3、信息化护航,建设“数字公积金”。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服务流程,以数据共享为支撑平台,在公积金服务领域取得更多创新成果。一是落地更多“一件事”办事场景,在提前还贷、退休支取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一件事”上深挖业务潜力,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提升群众获得感。二是优化和推广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推出更多公积金线上服务,覆盖群众办事“最后一米”。
4、强化工作监管,提升问题处置力度。一是加强行业治理,常态化抓好骗提骗贷行为处置工作,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二是推进稽核信息化,充分运用电子化检查工具,强化业务数据分析,提高发现问题的及时性和精准性。三是加强网上投诉处置力度,更新完善12329热线政策知识库,确保职工咨询获得及时、快速、准确地答复。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