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指南】灵活就业人员提取
线下办理
一、政策规定
(一)在正常缴存期间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参照《赤峰市住房 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 住住房的(不含商住两用);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无房缴存 人租房自住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进行自住 住房改造的;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子 女, 以及夫妻双方的父母因重大伤病等事件或遇到突发事件(如火灾 等),造成房屋损毁严重或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支付购房首付款的。
(二)终止《赤峰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停止缴 存的可随时销户支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二、办理条件
提取人夫妻双方账户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担保)、冻结、黑 名单等情况。
三、所需材料
(一)在正常缴存期间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参照《赤峰市住房 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中提取种类要求应当提供的材料。
1、购买自住房的(不含商住两用)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含商住两用)
3、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的
4、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
5、无房缴存人租房自住的
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7、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进行自住住房改造的
8、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以及夫妻双方的父母因重大伤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0、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以及夫妻双方的父母因遇到突发事件(如火灾等),造成房屋损毁严重或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1、支付购房首付的
(二)终止《赤峰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销户支取: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提取人名下一类银行储蓄卡(仅限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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