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指南】灵活就业人员封存停缴业务

2025-04-10 11:32:50  浏览次数:

一、政策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夫妻双方账户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担保)等情况的,可随时申请终止《缴存使用协议》,经赤峰公积金审核后办理封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需办理灵活就业账户封存,再办理转移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注:《赤峰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试行)》《赤峰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自2025年4月10日起施行,试运行一年,有效期至2026年4月9日。

二、办理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夫妻双方账户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担保)等情况。

三、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灵活就业人员封存申请表》

四、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申请;

线下办理:携带材料至赤峰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连续欠缴3个月且催缴无效的,账户将被封存;如继续缴存,应当向赤峰公积金申请启封。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办公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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