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国网内蒙古 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赤峰供电公司 举行属地化移交签约仪式
2023-03-10 10:15:50 浏览次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有企业(含驻内蒙古中央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分支机构移交实施方案》(内建保金〔2022〕111号)文件精神,2023年3月7日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赤峰供电公司在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举行了公积金分支机构属地化移交仪式。
根据移交实施方案,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赤峰供电公司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电子档案、负债等内容移交到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统一管理。仪式上,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赤峰供电公司共同签订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移交协议》。
双方根据当前移交仪式内容及后续工作管理进行了座谈,移交工作完成后,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继续提高服务理念,做好后续交接工作,让电业职工享受公积金属地化管理带来的便捷服务。
此次移交仪式,进一步推动了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的规范管理,完善了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为电业职工提供更有效的、便捷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