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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南】租赁保障性住房提取

2026-04-08 10:34:23   浏览次数:

线下办理

 

一、政策规定

无房缴存人租赁保障性住房提取的,提取金额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办理条件

(一)提取人夫妻双方账户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担保)、冻结、黑名单等情况。

(二)提取人在赤峰市行政区内无房产。

(三)提取人公积金连续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之日起申请。

(四)每间隔12个月可提取一次。

 

、所需材料

(一)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储蓄卡(仅限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原件

(三)住建部门网签备案的租赁合同原件;

(四)租金缴纳凭证原件。

 

、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流程:提取人拿齐所需材料到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如手续齐全,当时划款,即办即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自有网点及合作网点地址、联系电话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办公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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