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指南】租赁保障性住房提取
2026-04-08 10: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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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一、政策规定
无房缴存人租赁保障性住房提取的,提取金额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二、办理条件
(一)提取人夫妻双方账户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担保)、冻结、黑名单等情况。
(二)提取人在赤峰市行政区内无房产。
(三)提取人公积金连续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之日起申请。
(四)每间隔12个月可提取一次。
三、所需材料
(一)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储蓄卡(仅限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原件;
(三)住建部门网签备案的租赁合同原件;
(四)租金缴纳凭证原件。
四、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流程:提取人拿齐所需材料到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如手续齐全,当时划款,即办即结。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