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指南】老旧小区改造提取
线下办理
一、政策规定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进行自住住房改造提取的,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自住住房改造实际支出额。
(二)提取申请的有效期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3年内。
(三)缴存人家庭因多套自住住房涉及老旧小区改造的,只能就其中1套自住住房改造发生费用申请一次提取。
(四)改造具体内容包括:阳台抗震加固、加固房屋结构、增设安防设施、修缮门窗、外墙及室内水、电、暖、气管线等。
(五)亲情提取,提取亲属范围仅限于缴存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亲情提取不包含除夫妻外其他类型的共同所有权人购房行为。
二、办理条件
(一)提取人夫妻双方账户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担保)、查封、冻结、黑名单等情况;
(二)在自住住房所在小区被纳入本市(旗、县、区)政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且已竣工并通过验收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被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房屋必须为住宅(非商用、商住、公寓)。
三、所需材料
(一)提取人身份证;
(二)提取人一类银行储蓄卡(仅限中、农、工、建、交);
(三)不动产权证书或经住建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
(四)住建部门同意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文件;
(五)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
(六)竣工验收报告;
(七)小区业主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出具的资金分担证明及资金缴纳凭证;
(八)办理亲情提取的,除所需要的常规材料外,还需提供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以及提取人与购房人的有效关系证明原件,如结婚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单位人事档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
四、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流程:提取人拿齐所需材料到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如手续齐全,当时划款,即办即结。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办理机构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及旗县区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八、办理地点
市直业务部: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15号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阿旗业务部:阿鲁科尔沁旗新城区集通街中段西侧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左旗业务部:巴林左旗新城区契丹大街迎宾花园东四厅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右旗业务部:巴林右旗大板镇索博日嘎街北罕山路西中和祥颐景园五期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林西业务部:林西县东环路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克旗业务部:克什克腾旗经棚镇新城热力东500米路南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翁旗业务部:翁牛特旗乌丹镇新华街中段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喀旗业务部:喀喇沁旗锦山镇新城阳光花园小区9座A段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宁城业务部: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中段南侧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敖汉业务部:敖汉旗新惠镇新中街中段西侧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红山业务部:赤峰市红山区铭信佳城3号楼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松山业务部: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子镇友谊大街恒诚大厦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元宝山业务部:元宝山区平庄镇旱河西王府步行街北元宝山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九、联系电话
市直业务部:0476--12329
阿旗业务部:0476-7232299 左旗业务部:0476-7868691
右旗业务部:0476-6221320 林西业务部:0476-5327199
克旗业务部:0476-5263880 翁旗业务部:0476-6331760
喀旗业务部:0476-3998368 宁城业务部:0476-4272050
敖汉业务部:0476-4341982 红山业务部:0476-8337004
松山业务部:0476-8472039 元宝山业务部:0476-3559206
十、收费情况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