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10-27 10:53:12 浏览次数:
根据赤峰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8月26日至 11月4日,七届市委第十一轮第二巡察组对市政府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2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政府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市公积金中心“推动落实自治区有关部署要求不够到位,即自治区住建厅《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的通知》内建金〔2018] 592号要求,压缩审批时限,缴存业务应在当日内办结。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业务办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市公积金中心按照自治区住建厅《通知》要求,于2020 年10月10日,对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完毕,实现了缴存业务当日办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27143;电子邮箱 cfszfbgsdb@163.como
中共赤峰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