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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解读

2018-03-30 10:57:19  浏览次数: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解读

 

       根据规定,我中心按期公布《赤峰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以规范准确的文字,丰富详实的数据,全面披露了2017年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真实展示了我中心紧紧围绕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大局,以实现居民“住有所居”和“安居宜居”为目标,不断加强管理,实现科学运作,坚持创新突破,勇于自我超越,积极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惠群体,加大支持职工购房力度,有效防范资金和管理风险,持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促进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所取得的成效。下面根据《年度报告》公布的各项指标予以解读。

  一、机构健全,管理规范。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我市分别设立了决策机构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和执行机构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中心设置了10个科室,12个管理部,从业人员268人,全部是大专以上学历。

  二、业务运行平稳,指标稳定增长。

       1、缴存。2017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4019家,实缴职工26.8万人。新开户单位262家,新开户职工2.19万人。

       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38.92亿元,同比增长17.48%。2017年末,缴存总额247.8亿元,同比增长18.63%;缴存余额136.49亿元,同比增长  10.91  %。

       2、提取。2017年,提取额25.49亿元,同比增长18.5  %;占当年缴存额的65.50 %,比上年增加 0.58个百分点。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19.02亿元,非住房消费类提取6.47亿元,分别占提取额的74.61%和占25.39% 。2017年末,提取总额111.31亿元,同比增长29.69 %。

      3、贷款。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 万笔,37.2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5.17 %、4.51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45万笔 241.9亿元,贷款余额 123.1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63%、18.21 %、10.2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90.2 %,比上年减少0.56个百分点。贷款略有下降顺应了我中心的资金调控方向。

  三、财务收支准确,增值收益稳定

       2017年我中心为更准确的反映当年增值收益情况,采用了权责发生制会计原则。

       1、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52962.35万元,同比增长27.7%。存款利息15068.83 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37834.58万元,其他58.94万元。

       2、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29565.08万元,同比增长67.8%。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8446.3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 1110.09万元,其他8.68万元。

       3、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23397.26万元,同比下降1.91 %。增值收益率1.82%,比上年减少0.23个百分点。

       4、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160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77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019.26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067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756.22万元。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559.8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68216.9万元。

        5、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5011.03万元,同比下降3.82%。其中,人员经费2367.76万元,公用经费247.93万元,专项经费2395.34万元。

  四、资产风险总体可控。

        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981.05万元,逾期率 3.20‰。虽然逾期率有所增加,但随着贷款量急剧增长和历史问题的显现,这也是正常的。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13559.88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1%,

  五、支持职工购房,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经济社会效益明显。

        为让更多有需求的人享受到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针对以往公积金使用门槛高、流程多、手续繁杂等社会焦点问题,我们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赤峰市实际,因地制宜地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比如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就可贷款、开办“部分还贷”、“异地公积金贷款”等等,通过这些组合政策,刺激了公积金贷款消费,提高了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1、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2017年,住房公积金住房住房消费类提取占当年提取额的74.61%,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8.76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5.55%租赁住房占0.3 %。2017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7.27亿元,平均每笔33.8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初次和改善性住房消费功能显现,职工贷款笔数中首次申请住房贷款占86.55%,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45%。从贷款支持构建的住房面积上看贷款职工中, 90(含)平方米以下占16.56%,90-144(含)平方米占  73.81%,144平方米以上占9.63 %。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占  99.8%,高收入占0.2%。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19438.1万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22440.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1652.89万元。

       2、减轻职工住房消费支出。2017年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较与商业贷款,可为职工节约利息56797.01万元。

       3、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17年,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和发放个人贷款62.76亿元,支持职工构建住房面积约124.39万平方米。

       六、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2017年末,累计为城市公共廉租房建设提供补充资金51197.64万元。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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