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指南】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一、办理条件
(一)借款人还款满1期后,且贷款处于正常还款状态,无逾期欠款(如果贷款逾期,须先行清偿逾期罚息、逾期利息、逾期本金,再申请提前还款),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提前还款时,按照提前归还的本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并结清所还本金的应收利息;
(二)借款人使用公积金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两次还款间隔时间需满12个月;
(三)借款人使用配偶公积金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配偶需为该笔贷款的共同借款人,两次还款间隔时间需满12个月;
(四)使用现金偿还贷款的,借款人须提前将预还金额的款项存至每月扣款的借记卡(储蓄卡)内,且借记卡(储蓄卡)使用状态正常,单笔最低还款额应不低于5000元。
二、所需材料
(一)使用现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需借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共同借款人(配偶)持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原件、每月扣款的银行卡;
(二)使用借款人公积金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需借款人携带身份证;
(三)使用共同借款人(配偶)公积金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需共同借款人(配偶)携带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原件。
三、办理渠道
(一)线下办理流程:申请人拿齐所需材料到贷款归属地柜台办理,如手续齐全,即办即结。
(二)线上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办理机构: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及旗县区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七、办理地点
市直业务部: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15号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阿旗业务部:阿鲁科尔沁旗新城区集通街中段西侧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左旗业务部:巴林左旗新城区契丹大街迎宾花园东四厅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右旗业务部:巴林右旗大板镇索博日嘎街北罕山路西中和祥颐景园五期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林西业务部:林西县东环路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克旗业务部:克什克腾旗经棚镇新城热力东500米路南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翁旗业务部:翁牛特旗乌丹镇新华街中段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喀旗业务部:喀喇沁旗锦山镇新城阳光花园小区9座A段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宁城业务部: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中段南侧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敖汉业务部:敖汉旗新惠镇新中街中段西侧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红山业务部:赤峰市红山区铭信佳城3号楼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松山业务部: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子镇友谊大街恒诚大厦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元宝山业务部:元宝山区平庄镇旱河西王府步行街北元宝山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八、联系电话:
市直业务部:0476--12329
阿旗业务部:0476-7232299 左旗业务部:0476-7868691
右旗业务部:0476-6221320 林西业务部:0476-5327199
克旗业务部:0476-5263880 翁旗业务部:0476-6331760
喀旗业务部:0476-3998368 宁城业务部:0476-4272050
敖汉业务部:0476-4341982 红山业务部:0476-8337004
松山业务部:0476-8472039 元宝山业务部:0476-3559206
九、收费情况: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