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期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购买期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购买期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条件:
1、以家庭为单位,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国企、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自缴存之日起到申请贷款,必须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单笔贷款额度最高100万元;私企(非国企、央企)职工自缴存之日起到申请贷款,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12个月单笔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13-23个月单笔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24个月(含)以上单笔贷款额度最高40万元;
3、首套房首付款发票金额不低于20%,贷款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二套房首付款发票不低于30%,贷款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期房、现房房屋总价以购房合同为准,二手房房屋总价以购房款增值税发票金额并结合市公积金评估价最低值为准);
4、购房人在购买期房时,可支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支取金额与公积金贷款金额两部分总和不超过房屋总价款;
5、所购买房屋性质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出让;
6、异地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借款人在异地缴交住房公积金,所购住房在赤峰市内;
7、公积金贷款生活费预留标准(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未缴存公积金的以社保缴存基数或银行工资流水为准):公职人员(包括国企职工)为职工夫妻家庭户2000元、单身职工1000元,私营以及个体企业职工为工资收入的30%;
8、贷款申请的有效期限自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购房发票日期(两者任意一个不超期限即可)起,至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止,高层住宅不超过3年,多层住宅不超过2年,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9、在人民银行征信上体现出借款人及配偶有其他债务的,纳入公积金还款能力测算范围内,贷记卡当前有余额的,需还清后方可申请;除贷记卡外的其他债务,不能还清的,从公积金贷款可贷金额中扣除其他债务余额;根据征信逾期情况降低最高贷款比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①商业贷款每月还款额超出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的;
②商业贷款每月还款额和公积金贷款每月拟还款额相加超出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的;
③商业贷款48个月内存在连续逾期6期(含)以上记录的;
④商业银行贷款、贷记卡存在近两年内贷款以资抵债等记录及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
⑤商业银行贷款、信用卡当前处于逾期状态的;
⑥贷记卡存在近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超过6期记录的。
10、根据公积金贷款逾期情况降低最高贷款比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①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48个月内存在连续逾期6期(含)以上记录的;
②公积金贷款存在近两年内以资抵债等记录及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的。
11、两年内有逾期记录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予申请延期。
三、办理材料:
1、身份证(军官证)、户口本、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借款人夫妻双方一寸照片;
2、借款人及配偶登陆“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注册账号并申请《人民银行征信报告》(受理贷款时在公积金打印征信报告。验证码七日内有效,请妥善保管,遗失或过期需重新申请。如注册账号时提示“目前系统尚未收录您的个人信息,无法进行注册”无需验证码,可直接到公积金窗口受理贷款业务;如贷记卡逾期超过6期(含)以上的需本人持身份证到人民银行打印详版征信);
3、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借款人配偶未缴交住房公积金但有工资收入的,提供近6个月工资卡的银行流水明细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查询其由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保险工资基数(工资超过个税起征点的,需提供个人所得税6个月的税票明细);
4、办理异地贷款提供借款人《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明细(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营企业提供近12个月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明细;私营企业提供近24 个月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明细。若缴存时间不满24个月,提供自开户日期起至最近日期的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明细,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
5、夫妻双方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先购房后转移户籍的,需提供原户籍房源证明)、购房所在地及公积金缴存地双方的房源证明(任意一方缴存公积金的,夫妻双方都要提供房源证明),房源证明以开具日期为准,一个月内有效;
6、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及1 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首套房提供20%及以上首付款发票、二套房提供30%及以上首付款发票,全款购房的需提供全款发票及开发商出具的全款证明;
7、提供主借人名下中、农、工、建、交五行Ι类银行卡一张,借款人工资卡所在的银行可优先选择。
四、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并将抵押证送回原公积金贷款受理窗口→审核→审批放款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六、办理时限:
自贷款人取回《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证》后,并录入贷款系统之日算起,7个工作日放款。
七、办理机构: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及旗县区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八、办理地点:
市中心本部: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15号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阿旗业务部:阿鲁科尔沁旗新城区集通街中段西侧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左旗业务部:巴林左旗新城区契丹大街迎宾花园东四厅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右旗业务部:巴林右旗大板镇索博日嘎街北罕山路西中和祥颐景园五期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林西业务部:林西县东环路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克旗业务部:克什克腾旗经棚镇新城热力东500米路南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翁旗业务部:翁牛特旗乌丹镇新华街中段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喀旗业务部:喀喇沁旗锦山镇新城阳光花园小区9座A段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宁城业务部: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中段南侧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敖汉业务部:敖汉旗新惠镇新中街中段西侧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红山业务部:赤峰市红山区铭信佳城3号楼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松山业务部: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子镇友谊大街恒诚大厦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元宝山业务部:元宝山区平庄镇旱河西王府步行街北元宝山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九、联系电话:
市中心本部:0476--12329---转信贷科
阿旗业务部:0476-7232789 左旗业务部:0476-2313366
右旗业务部:0476-6221326 林西业务部:0476-5327166
克旗业务部:0476-5263880 翁旗业务部:0476-6328308
喀旗业务部:0476-3998378 宁城业务部:0476-4272050
敖汉业务部:0476-4341982 红山业务部:0476-8335620
松山业务部:0476-8472032元宝山业务部:0476-3559206
十、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首套房:1—5年(含5年)月息2.167‰
6年以上月息2.583‰
二套房:1—5年(含5年)月息2.521‰
6年以上月息2.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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