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结息期间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
2024-06-21 16:43:07 浏览次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我中心将于2024年6月30日进行2023年度结息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市中心本部及各旗县区业务部的全部营业网点和各类网上业务办理渠道,暂停办理各项业务。
二、2024年7月1日起,恢复所有业务正常办理。
请各缴存单位、职工,提前安排好缴存、提取和贷款等事宜。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