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
二、办理条件:
1、提取人夫妻双方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担保);
2、提取人的公积金账户不能是冻结、黑名单或其他禁止使用状态;
3、缴存单位已为死亡人办理了账户封存。
注意事项:
1、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且提取申请人为死亡职工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可按本政策规定办理;
2、死亡职工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不能申请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仍需提供公证书;
3、死亡职工生前订立了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涉及境外遗产继承事宜的,提取业务不适用本政策;
4、提取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尽保管义务,不影响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利;
5、提取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通过提交虚假材料,做出虚假承诺等方式冒领公积金,涉嫌犯罪的,相关线索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办理材料:
1、死亡人身份证原件;
2、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原件;
3、《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
4、继承人身份证原件;
5、继承人名下的一类银行储蓄卡(仅限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四、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复核→提取支付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办理机构: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及旗县区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八、办理地点:
市中心本部: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15号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阿旗业务部:阿鲁科尔沁旗新城区集通街中段西侧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左旗业务部:巴林左旗新城区契丹大街迎宾花园东四厅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右旗业务部:巴林右旗大板镇索博日嘎街北罕山路西中和祥颐景园五期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林西业务部:林西县东环路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克旗业务部:克什克腾旗经棚镇新城热力东500米路南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翁旗业务部:翁牛特旗乌丹镇新华街中段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喀旗业务部:喀喇沁旗锦山镇新城阳光花园小区9座A段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宁城业务部: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中段南侧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敖汉业务部:敖汉旗新惠镇新中街中段西侧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红山业务部:赤峰市红山区铭信佳城3号楼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松山业务部: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子镇友谊大街恒诚大厦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元宝山业务部:元宝山区平庄镇旱河西王府步行街北元宝山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九、联系电话:
市中心本部:0476-8185097\8189630\8303041 0476--12329---转提取科
阿旗业务部:0476-7232789 左旗业务部:0476-2313366
右旗业务部:0476-6221326 林西业务部:0476-5327166
克旗业务部:0476-5263880 翁旗业务部:0476-6328308
喀旗业务部:0476-3998378 宁城业务部:0476-4272050
敖汉业务部:0476-4341982 红山业务部:0476-8335620
松山业务部:0476-8472032元宝山业务部:0476-3559206
十、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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