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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 别: | 提取业务 | |
| 提问日期: | 2025-09-22 | |
| 标题: | 提取公积金余额当首付?需要什么手续? | |
| 内容: | 提取公积金余额当放贷首付款,需要什么手续?需要提供什么额外的资料?是不是先付了首付签了合同再去办理? | |
| 回复内容: | 您好,支付购房首付提取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二)申请人办理过婚姻登记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未办理过婚姻登记的无需提供;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四)售房方出具的承诺书; (五)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储蓄卡(仅限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 (六)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授权承诺书; (七)购房首付款支付凭证原件。 办理流程: (一)售房方支持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委派项目经办人与市中心开展对接工作。 (二)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查询、下载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确定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向售房方支付房款,支付金额不少于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与申请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之间的差额(不含贷款),并与售房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办理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手续,取得售房方出具的承诺书。 (三)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材料,面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授权承诺书。符合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入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告知售房方。 (四)购房人在收到住房公积金后次日内将资金转至约定的账户。 (五)售房方在收到资金当日向申请人开具购房首付款(含申请人自筹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票据,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中心提供该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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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09-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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