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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账户注销

2025-06-23 10:42:44   浏览次数:

单位账户注销

单位账户注销

事项名称

单位账户注销

发布时间

 

办理期限

即办即结

政策规定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等情形的,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办理条件

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等情形的,可以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办理时间

中心办事大厅及各管理部提取业务受理时间(旗县区业务部执行当地政府公布的作息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所需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单位注销申请表》;

(二)机关事业单位被撤销、合并的,提供上级部门批准文件;

(三)企业单位解散、合并的,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注销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企业破产的,提供人民法院裁定书或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登记的文件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如手续齐全,即办即结。

 

办理依据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办理机构

市直业务部: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15号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阿旗业务部:阿鲁科尔沁旗新城区集通街中段西侧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左旗业务部:巴林左旗新城区契丹大街迎宾花园东四厅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右旗业务部:巴林右旗大板镇索博日嘎街北罕山路西中和祥颐景园五期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林西业务部:林西县东环路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克旗业务部:克什克腾旗经棚镇新城热力东500米路南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翁旗业务部:翁牛特旗乌丹镇新华街中段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喀旗业务部:喀喇沁旗锦山镇新城阳光花园小区9座A段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宁城业务部: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中段南侧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敖汉业务部:敖汉旗新惠镇新中街中段西侧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红山业务部:赤峰市红山区铭信佳城3号楼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松山业务部: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子镇友谊大街恒诚大厦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联系方式

市直业务部:0476--12329
阿旗业务部:0476-7232299     
左旗业务部:0476-7868691
右旗业务部:0476-6221320     
林西业务部:0476-5327199
克旗业务部:0476-5263880     
翁旗业务部:0476-6331760
喀旗业务部:0476-3998368     
宁城业务部:0476-4272050
敖汉业务部:0476-4341982     
红山业务部:0476-8337004
松山业务部:0476-8472039     
元宝山业务部:0476-3559206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办公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15号

邮政编码:024000    咨询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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